宏柏新材(605366):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原标题: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是□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生产单位以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2025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的各项业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资金活动、采购活动、资产管理、生产管理、仓储与物流、销售业务、人力资源、工程项目、投资与筹资、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产管理、销售业务、采购活动、资金活动、在建工程、安全与环保、物流管理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努力提高公司法人治理水平,各项业务依法合规经营,资产安全,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真实可靠,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
2026年,随着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将内控体系与全面风险管理有机融合,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公司各项业务依法合规经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纪金树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是□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生产单位以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2025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的各项业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资金活动、采购活动、资产管理、生产管理、仓储与物流、销售业务、人力资源、工程项目、投资与筹资、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产管理、销售业务、采购活动、资金活动、在建工程、安全与环保、物流管理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利润总额潜在错误 | 错报≥利润总额的10% | 利润总额的5%≤错报 | 错报 |
| 资产总额潜在错误 | 错报≥资产总额的3% | 资产总额的1.5%≤错报 | 错报 |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重大缺陷 | <1>对以前发表的财务报表进行重报,以反映对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错报的纠正,但因国 家会计准则与制度变化和公司基于经济环境客观变化而进行的会计政策调整导致对以 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的除外; <2>年度注册会计师发现公司当期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但该错报最初没有被公司对财 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发现;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财务报告及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监督失效; <4>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 <5>发现涉及高级管理层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6>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整改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
| 重要缺陷 | <1>反舞弊程序和控制 <2>对非常规或非系统性交易的内部控制; <3>对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的内部控制; <4>对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的内部控制。 |
| 一般缺陷 | 不构成上述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的其他缺陷为一般缺陷 |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直接经济损失 | 3000万≤直接经济损失 | 1000万≤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 | 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 |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重大缺陷 | <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已正式对外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 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3>并购重组失败,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 <4>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 <5>中高层管理人员纷纷离职,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6>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
| 重要缺陷 | <1>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2>中层管理人员舞弊; <3>上年的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也没有合理解释; <4>中层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胜任能力不够。 |
| 一般缺陷 | 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努力提高公司法人治理水平,各项业务依法合规经营,资产安全,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真实可靠,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
2026年,随着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将内控体系与全面风险管理有机融合,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公司各项业务依法合规经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纪金树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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